《台胞證卡申請所需資料》
護照正本
(六個月以上有效期)
【2017年起,所有包括(首辦、換領、遺失、損毀)申請台胞卡皆需附上護照正本,
護照需要
有效期是到期日算起有6個月以上
效期才可以】
舊台胞證卡繳回
未過期需繳回有效簽證正本,過期太久就不需要。
台灣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
一份
(滿14歲)
【
影印本不可模糊,清晰比例1:1實際大小影本,請至附近的7-11便利商店內影印及影印本上
不可以做任何書寫,例如寫上台胞證專用等等備註】,如無法影印清楚請附上正本。
有身份證:
(14歲以上需附上身份證
正反面影本
)。
無身分證者請附∼:(未滿14歲)
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(記事事項不可省略)
未滿16歲需加附監護人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有改名需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(記事事項不可省略)
【如有改名或個人身份資料更改或是雙胞胎(需含雙方資料在內)須附上】
需最近半年內拍照的2吋彩色白底大頭照片1張
【背面書寫姓名,不可著白衣,請勿戴眼鏡或只能戴「無框眼鏡」,需露耳朵、眉毛,
不可露齒,規格同護照:頭頂到下巴距離需在於3.2公分至3.6公分之間】
《其他事項》
1、如特殊身分者(含記者、公務員等)需詳細填寫目的、行程及服務單位、部門、職稱。
2、有效期台胞證遺失
a、在台灣遺失:警察局報案或填寫遺失聲明書,並更改為遺失件。
b、在香港或澳門遺失:先去警察局報案,拿到報案證明後,至香港中國旅行社(電話:
852-28533573)或澳門
中國旅行社(電話:853-705501)申請補發。
c、在大陸遺失:先去警察局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後,向當地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補發臨時台胞證。
3、大陸人士首辦者:
a、若客人【曾設籍】於大陸,需加附:大陸戶政單位核發的『戶口註銷證明』(需有大陸戶政單位
圓章)影本及確認在台聲明書正本。
b、若客人【未曾設籍】於大陸,需加附:確認在台聲明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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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入籍說明書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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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個月內戶籍
謄本全戶正本(記事欄位不可省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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